2025年11月3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对上海首例人工智能大模型著作权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这起涉及知名IP《斗破苍穹》中“美杜莎”角色的纠纷,再次将AI创作中的版权问题推上风口浪尖。法院认定被告李某侵犯原告公司对美杜莎形象的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需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而平台方因尽到合理义务未被判侵权。这一判决不仅为AI创作领域划清了法律红线,也为未来类似案件提供了重要参考。

案情回溯:从截图到模型生成,侵权链条如何形成?
原告公司是《斗破苍穹》系列动漫中美杜莎角色的著作权所有者。被告李某作为某头部AI图像生成平台的用户,截取了二十余张美杜莎形象图片,打包成素材库后,通过平台的“训练LoRA”功能,升级至两款能定向生成美杜莎形象的LoRA模型。这些模型正式上线后,普通用户输入关键词即可生成与原角色高度相似的图片。
当AI能“一键复制”经典角色,版权保护还能守住底线吗?
与传统抄袭的“单次复制”不同,AI模型通过算法训练实现了“批量生成”,而法律对这种“间接侵权”的认定尚存空白。
原告公司认为,李某的行为不仅侵犯了其复制权、改编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还构成不正当竞争。同时,平台存在大量涉嫌侵权的LoRA模型,尤其在“动漫专区”中,其他《斗破苍穹》角色形象也被频繁模仿,平台未尽到审核责任。原告因此索赔共计235万元,并要求二被告在15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中涉及的LoRA模型训练功能在国内外多个AI平台均有应用,但法律对“训练数据合法性”的界定仍模糊不清。
平台辩词:技术中立性能否成为“免责金牌”?
被告公司辩称,“美杜莎”一词源于希腊神话,并非原告原创,不应作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受保护。同时,平台提供的LoRA模型训练功能是促进AI发展的中立技术,自身未直接参与侵权行为。平台还强调,已及时下架涉案模型,并通知海外合作方,履行了“通知删除”义务。
法院审理后指出,平台虽提供技术工具,但未直接参与素材截取、模型训练等环节,且设置了投诉举报机制和发布审核机制。在收到起诉后,平台不仅下架了全部涉案模型,还更新了审核关键词,并通知海外平台,主观上无过错,客观上尽到了“必要措施”义务,因此不构成侵权。
法院判决:3万元赔偿背后的法律逻辑
法院认为,“美杜莎”一词含义丰富,多部漫画、小说、游戏均以此命名,原告主张其作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缺乏依据。但在著作权侵权方面,李某以商业目的截取图片、训练模型并供公众使用,侵犯了原告的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 侵权行为 | 法院认定 |
|---|---|
| 复制权 | 构成侵权(截取图片并再现已有作品表达) |
| 改编权 | 不构成侵权(LoRA模型生成内容无实质性智力投入) |
| 信息网络传播权 | 构成侵权(通过网络提供模型供公众使用) |
关于改编权,法院强调,生成式AI直接输出的图片缺乏自然人的实质性创作投入,不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因此李某不构成改编权侵权。最终,法院判决李某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及维权费用2万元,驳回原告其他诉求。
行业影响:AI创作版权规则的“第一块拼图”
本案是上海首例明确AI大模型训练中著作权侵权的案例,其判决结果对行业具有风向标意义。随着AI生成内容的普及,如何平衡技术创新与版权保护成为关键。法律专家指出,未来需进一步明确三点:
- 数据来源合法性:训练AI是否需获得图片、文字等素材的授权?
- 输出结果侵权界定:AI生成的“相似内容”是否构成抄袭?
- 平台责任边界:提供训练工具的平台是否需为用户行为担责?
结语:这起案件的落槌,不仅为AI创作者敲响了版权警钟,也预示着法律对新兴技术的适应正在加速。
未来,随着更多案例的涌现,AI创作的“游戏规则”或将逐步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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